台中一名57歲吳姓男子因連續兩天在超商偷竊食物而被警方逮捕,成為一則引人注目的新聞事件。這名小偷手臂上刻有「修身養性」四字刺青,成為辨識他的關鍵特徵。監視器畫面顯示,他將偷取的果汁、鮮奶、茶葉蛋及雜誌等物品藏於衣襬下方的肚子處。更令人意外的是,這名剛於今年5月出獄的男子被捕後坦承是故意犯案,目的是想回監獄「吃公家便當」。


當警方將他帶回警局時,這名男子表示自己的家當就放在騎樓,要求一併帶走,並坦承是故意犯案。公益所副所長蔡清文表示,嫌犯聲稱自己是因為沒錢且肚子餓才偷食物,而偷雜誌則是因為關心選情。

警方調查發現,這名吳姓男子今年5月才剛出獄,不到三個月又再次犯案。更令人意外的是,當他被逮捕時,竟然表示自己是故意犯案,因為想要回去監獄吃「公家飯」。在警方模擬現場還原犯案過程時,他表現得很緊張,這與他實際行竊時的冷靜形成強烈對比。

這起案件引發社會關注,一名手臂刺有「修身養性」四字的男子,行為卻與其刺青意義背道而馳,最終因想回監獄吃「公家便當」而故意犯案,令人感到諷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