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2歲鄭姓男子在高雄發生車禍後,不僅不配合警方處理,還脫衣躺地拖延時間並不斷口出穢言。事件發生在15日中午11點多,該男子在中山二路與青年二路口左轉時先撞上前方車輛,往右閃避時又撞到直行車。當警方到場處理時,他不但控訴員警動手且態度不佳,甚至將事件發布到網路上公審警方。然而,警方的密錄器畫面完全揭露了事實真相,顯示男子的不當行為與虛假指控。

事發當時,鄭姓男子在警方到場處理車禍時表現極不配合,並對員警咆哮:「躺在那邊是要做什麼?為什麼我不能躺?我想要睡一下不行嗎?嘴巴放尊重一點。」當警方勸導他並輕觸其身體時,他立即指控警方「動手」,大聲質問:「你不用動手,誰動手啦,他動手他是不是動手?」然而,警方密錄器清楚記錄了整個過程,顯示男子不僅拒絕配合,還直接躺在地上,甚至脫掉衣服來拖延處理時間。

律師李茂增表示,在警察執法時一直口出穢言,警察完全可以依妨礙公務依法予以逮捕,移送檢察官後續偵辦。雖然警方依法處理交通事故後並未對男子開罰,僅請他離開現場,但他的囂張行為可能已經涉及妨害公務以及公然侮辱罪。這起事件也再次提醒大家,在面對執法人員時應保持理性態度,配合處理才是解決問題的正確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