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2024年審理《選罷法》修法時發生立委肢體衝突,國民黨立委陳玉珍在衝突中露出內衣,而後被民進黨立委吳沛憶在Facebook發出影片,質疑陳「脫衣求碰瓷」。陳玉珍不滿名譽受損,求償15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今(15)日宣判,判吳沛憶賠償5萬元。
案件發生在2024年12月6日,朝野立委在立法院討論《選罷法》修正案時搶奪主席台引發激烈衝突,陳玉珍在衝突中意外敞開外套、露出內衣,她事後在媒體前控訴遭人拉扯。
吳沛憶而後在Facebook發出該畫面影片,發表「我們都親眼看到,她(陳)自己把拉鍊拉下來,裡面直接是內衣」、「意圖製造性騷擾」、「脫衣求碰瓷」等言論。

陳玉珍在去年12月9日前往北院遞狀,向吳沛憶求償精神慰撫150萬元。她當天受訪時表示,吳沛憶身為國會議員,卻做出不求證事實、顛倒是非的行為,「我已經給她時間了,到目前為止,她如果願意來道歉、更正她臉書上所說的錯誤內容,我真的都還是可以原諒她,但是我們遲遲等不到她的道歉」。
陳玉珍強調,當天在立院發生衝突時有多家媒體在場,目睹她秀出外套內被扯破的襯衫給大家看,大家覺得不好意思,於是她說「我去廁所脫了給大家看好了」,吳沛憶卻誣賴她「脫衣求碰瓷」,她覺得吳是信口開河。
據《ETtoday》報導,案件在6月首次開庭,2人皆未親自出席,由律師代理應訊。審理中,吳沛憶委任律師指出,影片中可見陳玉珍曾連續開關拉鍊2次,似乎想要製造另一波衝突,此外,這個舉動並非合理問政行為,所以吳的PO文屬於「合理評論」。但法官今日宣判,判決吳沛憶須賠償陳玉珍5萬元,可上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