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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玉珍不滿遭嗆「脫衣求碰瓷」提告 法院今判吳沛憶賠償5萬

記者 傅乙珮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8/15 17:37
最後更新時間:2025/08/15 17:37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不滿民進黨立委直指她「脫衣求碰瓷」,因此提告。(圖/TVBS)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不滿民進黨立委直指她「脫衣求碰瓷」,因此提告。(圖/TVBS)

立法院2024年審理《選罷法》修法時發生立委肢體衝突,國民黨立委陳玉珍在衝突中露出內衣,而後被民進黨立委吳沛憶在Facebook發出影片,質疑陳「脫衣求碰瓷」。陳玉珍不滿名譽受損,求償15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今(15)日宣判,判吳沛憶賠償5萬元。

案件發生在2024年12月6日,朝野立委在立法院討論《選罷法》修正案時搶奪主席台引發激烈衝突,陳玉珍在衝突中意外敞開外套、露出內衣,她事後在媒體前控訴遭人拉扯。

 

吳沛憶而後在Facebook發出該畫面影片,發表「我們都親眼看到,她(陳)自己把拉鍊拉下來,裡面直接是內衣」、「意圖製造性騷擾」、「脫衣求碰瓷」等言論。

民進黨立委吳沛憶批評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脫衣求碰瓷」,被判賠償5萬元。(圖/翻攝自吳沛憶臉書)

陳玉珍在去年12月9日前往北院遞狀,向吳沛憶求償精神慰撫150萬元。她當天受訪時表示,吳沛憶身為國會議員,卻做出不求證事實、顛倒是非的行為,「我已經給她時間了,到目前為止,她如果願意來道歉、更正她臉書上所說的錯誤內容,我真的都還是可以原諒她,但是我們遲遲等不到她的道歉」。
 

陳玉珍強調,當天在立院發生衝突時有多家媒體在場,目睹她秀出外套內被扯破的襯衫給大家看,大家覺得不好意思,於是她說「我去廁所脫了給大家看好了」,吳沛憶卻誣賴她「脫衣求碰瓷」,她覺得吳是信口開河。

據《ETtoday》報導,案件在6月首次開庭,2人皆未親自出席,由律師代理應訊。審理中,吳沛憶委任律師指出,影片中可見陳玉珍曾連續開關拉鍊2次,似乎想要製造另一波衝突,此外,這個舉動並非合理問政行為,所以吳的PO文屬於「合理評論」。但法官今日宣判,判決吳沛憶須賠償陳玉珍5萬元,可上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立法院#立委#衝突#陳玉珍#吳沛憶#內衣#碰瓷#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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