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35歲的洪姓男子因不滿與黃姓前女友分手,竟在今年1月28日上午10時許,在「換換愛俱樂部」交友網站上,將黃女的Instagram帳號、身高、體重及居住區域等個人資訊曝光,假冒黃女的身份打上:「好想嘗試3人一起」等文字,害黃女不斷收到陌生的性邀約訊息,氣得報警提告。警方將洪男逮捕送辦,洪男坦承犯行,台南地方法院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有期徒刑2月。
判決書指出,洪姓男子因不滿與黃姓女子分手,於是為了報復,在交友網站上揭露黃女個資,洪男在貼文中寫道:「最近跟女友討論好想嘗試3人一起」、「有意願的單男或單女可以加」、「歡迎一起來享受」,不僅造成黃女名譽及資訊隱私權受損,更導致她收到大量不明性邀約。
檢方認定洪男違法利用黃女個資,損害其名譽權、資訊隱私權及自決權,遂將洪男提起公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法院審理時,洪男承認犯行。法官指出,洪男因感情糾紛,違法利用黃女個人資料並詆毀對方,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及刑法第310條第2項。
法院綜合考量洪男無前科、教育程度、家庭經濟狀況、犯罪動機及手段等因素,最終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洪男有期徒刑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