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張姓男子2022年12月間與友人至某KTV邀請傳播妹陪酒助興,酒後張男以喝醉為由,要求傳播妹共乘計程車回板橋住處。沒想到2人進入公寓後,張男竟為逞一己私慾,將女子壓在樓梯間強行性侵,事後女子崩潰報警,案件這才曝光。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儘管張男辯稱雙方為合意,但最終仍被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8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22年12月17日,一名張姓男子邀請友人至新北市某KTV,並以每小時2000元新台幣,聘請傳播妹陪酒4小時。眾人於凌晨2時許散場,而張男見傳播妹於KTV外攔計程車,便以酒醉為由,要求共乘計程車將自己送回板橋住處。
然而,計程車抵達後,張男再以難開門為由,請傳播妹協助開門,女子見狀將隨身包先留在車內,請司機等候。未料,張男趁女子開門時,將她拉入樓梯間,強行以體格優勢性侵得逞。事後,女子逃離現場,並在計程車上崩潰痛哭,司機見狀隨即協助女子至派出所報案,案件這才曝光。
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儘管張男辯稱「雙方是合意性交,沒有強迫她」,但法官認定女子身上有手掌、手腕紅腫、身體多處瘀青,下體也驗出張男DNA,且雙方未和解賠償,犯行明確,最終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張男3年8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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