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NONO(陳宣裕)被控過去20年來對至少25名女子性侵、猥褻,最後只有10女提告,其中有2人提告的部分,三度被檢方不起訴,該2名被害人兩度聲請再議,士林地檢署今(5)日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NONO於2011年至2013年間某日晚間,前往台北市中山區某會館消費,由被害女子為NONO按摩服務,在按摩過程中,NONO違反女子意願強制性交得逞,她當時哀求「你不要這樣,我很害怕」,NONO回稱「我比你更害怕」。
2011年12月3日前的某一天,NONO在台北市松山區延吉街某處駕駛白色賓士大型車搭載另一名被害女子,於被害女子上車乘坐在副駕駛座後,伸出舌頭強吻、同時徒手揉搓對方胸部,並稱「你的觸感真好」,涉犯制猥褻得逞。
檢察官請求法院審酌,NONO利用藝人知名度或工作機會,藉以結織被害人,進而為逞私欲,先後對2名被害人涉犯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罪嫌,且對被害人身心造成莫大危害,犯罪後態度迴避,未見絲毫悔意等情狀,予以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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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