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區一名曾姓男子在網路上販售遊戲幣,不過卻沒有依法完成稅籍登記,總計積欠營業稅及罰鍰共428萬元。此外,曾男還開始一連串的脫產行為,將房產贈與母親,還把愛車過戶給他人,更在網上提領百萬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通知曾男到場,經行政執行官訊問後,認定有隱匿財產情事,隨即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管收並獲准。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說明,曾姓男子自111年7月至112年8月,在網路平台銷售遊戲幣,期間銷售額高達4,047萬元,但未依法完成稅籍登記。經調查,核定曾男應納稅額及罰鍰共計428萬元,並移送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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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分署接手執行後,僅追回7萬多元,進一步調查發現,曾男在得知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開始稅務調查後,便開始進行脫產行為。不僅將桃園區房產贈與母親、車輛過戶他人,並於網路平台提領百萬元。曾男辯稱,所有的脫產行為主要用於清償私人債務,不過沒有提出任何佐證資料,也沒有提出清償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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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行政執行官判斷,曾男有隱匿及處分應供強制執行財產的情事,依法向桃園地院聲請管收。經法官審理,認定符合法定管收要件,有管收必要,當庭裁定准予管收。桃園分署再次呼籲,義務人若故意不履行或隱匿財產,將嚴格執法,勿心存僥倖,以免遭拘提、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