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17歲少女小花(化名)2023年某日因情傷獨自搭車前往社區找前男友,但對方不願見面,社區一名陳姓警衛見狀竟萌生歹念,以報警為由要脅小花,將其帶到地下室性侵。士林地檢署偵結後,依強制性交罪將陳男起訴,並建請法院依《兒少法》加重其刑。
據了解,小花2023年間因情傷不顧父親阻撓,獨自搭車前往社區找前男友,不過對方卻表示不願見面,並請一名陳姓警衛將她請離。然而小花仍不死心,請求警衛讓她寫信留言,警衛見狀竟萌生歹念,以「不照我說的做就報警抓妳」為由,趁機將小花帶到社區地下室廁所襲胸、口交性侵得逞。
事後,小花回家向家人哭訴,案件這才曝光。警方偵訊時,陳男坦承犯行,考量到小花對事發過程指證歷歷,另有2名閨密作證,士林地檢署偵結後,認為小花年僅17歲,陳男趁機威脅誘入密閉空間施暴,嚴重壓抑其性自主權,依強制性交罪將陳男起訴,並建請法院依《兒少法》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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