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某國小宋姓導師被指控下課期間會將女同學小美(化名)抱在大腿上亂摸,然而小美向家人求救反遭家人責罵,造成她身心靈受創。多年後她與心理師晤談,再提及此事,才由心理師通報,全案才曝光。如今這位狼師被橋頭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10月。
根據判決指出,宋男擔任某國小5年級導師,2007年9月至2008年1月間的下課期間,在教室教室辦公桌前將小美抱到腿上用手搓揉她胸部猥褻。由於小美年級還小,不懂反抗,只能回家告訴祖父、姑姑,然而家長詢問老師是否有此事,對方卻否認,害小美遭到家人責罵,身心受創。直到2020年小美與心理師晤談再提及此事,全案才被通報。
案經審理,有其他同學證稱宋師下課時會摟一個女生坐他大腿,也有聽過小美反映不舒服、小美的哥哥則說,有聽到妹妹告訴爺爺、奶奶,但他們並不願意相信。
最後法官認為小美遭宋男猥褻的細節證詞都一致,判定宋師犯行屬實,不過宋師否認犯行,加上他未能與小美達成調解,因此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3年10月。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