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和山里51公頃山坡地開發光電場案件,因水土保持問題發生爭議。高雄市長陳其邁震怒要求經濟部撤銷該案許可。經濟部於今(24)日指出,已正式撤銷相關太陽光電系統許可執照,此案因業者違規施工,未遵守水土保持計畫,造成地表裸露與水土流失,將開罰新台幣150萬元。經濟部強調將持續加強資訊透明,與地方政府合作,嚴防業者投機取巧,維護居民生活品質與推動永續能源政策。

高市府強調,因業者違反開發計畫及水土保持計畫情節重大且明確,水利局於本月19日移請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昨(23)日廢止第二期水保計畫,經發局已報請主管機關經濟部能源署。
陳其邁表示,「對於大樹光電案立場非常的清楚」,首先市府昨(23)日已函請經濟部能源署盡速撤銷業者的籌設跟施工許可,並且針對違反水保法的部分,希望橋檢能夠盡速偵辦,來釐清真相;其次,對於內政部國土署有關原來的土地編訂的部分,陳其邁直言希望能夠同步撤銷:「在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最優先考量的前提之下,能夠讓整個大樹光電案的這個部分,能夠重新再做一個思考。」

對此,經濟部指出,為防止業者投機行事並加速審查效率,已建立光電資訊透明專區,並與地方政府合作成立光電跨域廉政合作平台。透過跨部會合作,經濟部邀集台灣高等檢察署、農業部及相關部會次長、副首長層級密集召開會議,針對申設程序通案性議題進行研商,協助業者落實法令遵循。
針對和山光電違法行為,經濟部表示,該業者在未核准區域施工,已裁罰新台幣150萬元,並因地表裸露與水土流失違反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工程許可遭廢除。能源署也將依法廢止光電許可。經濟部強調,絕不容許任何違規行為,將持續打造透明、信任、共融的淨零永續友善環境,中央與地方共同推動台灣能源永續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