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天,兩起鋰電池釀禍!昨(19號)晚間8點,花蓮市資源回收車沿街收運垃圾時,車輛突然冒煙起火,駕駛趕緊把車停在路旁,把物品倒出來,避免悶燒,而起火原因就是,有民眾沒有把鋰電池另外分開,才會起火。

花蓮市清潔隊資源回收車在19號晚間8點沿街收運時,行經國富23街與國富20街口時,後車斗突然開始冒煙,駕駛立刻將車輛停靠路邊,現場煙霧直衝天際,四周都被灰煙籠罩,其他清潔人員趕緊指揮駕駛慢慢將後車斗升起,把垃圾傾倒在地,以避免悶燒造成火燒車。
經初步了解,起火原因是有民眾未將鋰電池另外分開,而是與紙類回收一起丟入同一個回收格,當垃圾車進行壓縮過程中,鋰電池變形導致起火,消防人員到場後,將起火的回收物勾出並佈水線灌救。花蓮市清潔隊長吳慶展表示,資源回收車原本有規劃專門放鋰電池的區域,原則上鋰電池應放在專門的格子裡面,若沒有另外分開,被壓縮板壓到就會冒煙,因此一定要將鋰電池分開處理。

同一天下午,吉安鄉也發生垃圾車起火意外,原因同樣是行動電源鋰電池混入垃圾中,被壓縮後短路起火,現場一度瀰漫焦味與濃煙。此外,有機溶劑噴霧罐、鋰電池遇到高溫以及電解液遇熱膨脹容易引爆,這些物品都需要交給資源回收車專門處理;麵粉或奶精這類食用性粉狀物,以及金紙和香灰餘燼,則都需要加水混和後,分別以廚餘處理和垃圾丟棄。
慶幸的是,這兩起事件沒有任何人員因此受傷,但也提醒民眾千萬不要貪圖方便,直接將電池等容易引爆的物品丟進垃圾車,避免意外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