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板橋區一名謝姓計程車司機在住處私設貓咪繁殖場,為降低販售成本,今年初持鐵鎚、利器對其中7隻賣不掉的貓咪施暴,造成6隻貓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死亡,並棄置無監視器路段,經民眾發現報警,警方會同新北市動保處循線查獲謝男到案,發現他家裡還有16隻貓咪,全數沒入。新北地院依《動物保護法》判處3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3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謝男於2月27日凌晨3時許,在住處及鄰近地區,以鐵鎚撞擊6隻貓咪,另以利器刺穿1隻貓咪,之後將7隻貓分別裝入外出籠,駕車至中和區光環路一段等地反覆繞行,尋找棄置點。謝男特地選擇無監視器、人煙罕至、流浪狗出沒的道路旁棄置貓之後離去。

清晨5時30分許,有民眾行經發現散落於車道的貓屍,報警處理,經員警調取監視器,循線鎖定謝男涉有重嫌,3月21日持搜索票搜索謝男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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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男警詢供稱,因年紀漸大,不堪負荷才「棄養」,但偵查中供稱,身體不好無法照顧那麼多貓隻,又因為開計程車的錢收入不穩定,經濟壓力不小,且年紀大爬樓梯會暈眩,等其死掉後貓隻就會變得很可憐,因而將貓咪放在人行道上,希望他們遇到善心人士撿回去養,而後又改稱,自己有憂鬱症,有時候會想不開、睡不著,起來開燈後,就抓了幾隻貓出門。
不過,法官並不採信謝男說詞,加上除7隻貓被棄置外,他家還有16隻貓咪,而且案發前謝男仍購買品種貓,顯見其動機以圖利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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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