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幼兒園園長之子毛畯珅性侵、偷拍女童遭判刑定讞。另有2名男童家屬提告毛畯珅涉猥褻、偷拍男童,北檢予以不起訴處分並依職權再議,日前高檢署駁回再議確定。
毛畯珅性侵、偷拍6名女童,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認定,毛畯珅共犯逾200罪,各罪判刑累積逾1200年,應執行有期徒刑28年8月,最高法院今年5月間駁回上訴定讞。
台北地檢署另查出毛畯珅涉侵犯39名幼童,以及在公共場所偷拍未成年性影像306次,依法起訴,並建請法院量處最重之刑罰,此案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
北檢指出,另有2名曾就讀案發幼兒園的男童家屬提告,認為毛畯珅於民國110年9月至112年6月間,在幼兒園猥褻、偷拍男童得逞,涉犯刑法對未滿14歲之男子犯強制猥褻、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被拍攝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等罪嫌。
檢方表示,檢察官勘驗扣案性影像後,未見可識別為這2名男童的性影像,且告訴人於偵查中傳喚未到庭,認定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並依職權將本案送台灣高等檢察署再議。經高檢署審查後,認為再議無理由,日前駁回確定。(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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