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頭份,一輛轎車轉彎衝撞路邊停車,還撞毀店家招牌,消防隊員到場時,還不敢靠近,因為他手上拿著武器,後來確認是玩具空氣槍。他沒有酒駕,但是毒駕。

碰的一聲,就在眼前撞車,把他嚇得跳了起來,路邊停車還有店家的招牌被撞毀。
現場民眾:「槍,槍在那,裡面還有槍,什麼,還帶槍喔。」
現場民眾看到,車上是一名穿著白上衣的男子,沒有明顯傷勢,但是神情恍惚。副駕駛座還有一把長槍,還有人以為,這是尋仇衝撞。
肇事的是這兩黑色轎車,車頭撞毀,後車箱看到,還帶著登機箱行李,空間塞滿了。白車路邊停車,車尾被撞。是發生在12日晚間,苗栗頭份,店家招牌也被撞爛了,業者說恐怕求償無門。
業者:「因為他就恍神恍神,就往我們招牌這樣撞來,他就直接跟警察說他沒有錢賠,所以我們可能就要自認倒楣。」
頭份消防分隊隊員張柏楓:「救護人員到達現場後發現,患者持有武器無法接近,等到警方控制患者後救護人員才接近。」
後來警方確認是一把玩具空氣槍,車上傳來明顯的異味,搜出了毒品吸食器、針筒和安非他命,他沒有喝酒,不是酒駕不是尋仇,是毒駕。
頭份消防分隊隊員張柏楓:「經酒測駕駛酒測值為0,惟發現曾嫌意識不清語言表達含糊,並聞到車上有濃厚的異味,警方於車上發現吸食器針筒及安非他命,全案依公共危險毒駕移送。」
58歲的曾姓男子毒駕上路,路口左轉彎,偏離車道,衝撞道路邊。不是尋仇,卻是施用毒品之後,還開車,毒駕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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