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曾姓老闆夫妻自2018年12月起,明知無中醫師資格,卻在彰化市三民市場服飾店內假冒中醫師,對一家人非法從事整骨及貼布等醫療行為,總共收取15萬4000元,法院審理後依違反《醫師法》判兩人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2年,並須在1年內賠償被害人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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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姓夫妻於2003年起在彰化市永安街三民市場經營服裝店,2018年12月起,曾妻負責聯繫,曾男則冒用「中國醫藥大學中醫系畢業」與「中醫師執照」等身分,為被害一家人提供整骨治療與貼藥布服務,並收取每次2千元至3萬1千元不等的費用。
法院審理時發現,兩人為營造專業形象,曾妻還向被害人展示「優異學經歷」,如自稱「韓、日及歐美的服飾整體貿易」及「國內外的大學講座教授」,甚至提及「忙著和德國的總裁開會喔」、「2017起我就在德國做了egf的總裁」等,讓被害人深信其專業能力。
檢方查明,2018年至2019年間,兩人共進行15次醫療行為,非法獲利15萬4000元。庭審時,曾男辯稱僅提供「義務按摩」,但法官根據通訊記錄及被害人證詞,認定其違反《醫師法》第28條,最終判處7個月徒刑,緩刑2年,並須在判決確定後1年內賠償被害人3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