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女住2日後慘死!大樓淪凶宅「房價跌百萬」 屋主怒告家屬獲賠

高雄前鎮一處大樓因淪為凶宅造成房價慘跌。(示意圖/AI 生成)
高雄市前鎮區一處大樓因淪為凶宅導致房價慘跌!一名35歲邱姓女子於前年11月承租某大樓日租套房僅2天,竟在房內輕生身亡,導致該房屋成為凶宅並嚴重貶值。謝姓屋主不滿房屋價值受損,向邱女的法定繼承人即其父母提告求償。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邱女生前將保單變更,明顯具備識別能力,其行為造成房屋交易價值減損,判決邱女父母須在繼承遺產範圍內連帶賠償106萬6765元。全案仍可上訴。
高雄女入住大樓兩天輕生 屋主崩潰:房價減損百萬
判決指出,謝姓屋主將位於前鎮區的大樓房屋出租並同意轉租,二房東隨後於前年11月5日以日租方式轉租給邱姓女子。不料邱女於同月7日凌晨在房內輕生身亡,導致該房屋被認定為凶宅。經不動產估價師鑑定,該房屋因該起事件導致市場交易價值減損達106萬6765元,屋主因而向邱女父母提出損害賠償訴訟。
家屬辯無法預防且無嚴重貶值 法院打臉這樣判決
面對屋主求償,邱女父母答辯表示,女兒為成年人且長期罹患憂鬱症,具有自主決定能力,父母無法預料或阻止其極端行為。家屬並強調,案發後皆低調處理未對外張揚,且該房屋事後仍持續出租,並未出現嚴重貶值情況;加上女兒留下的遺產不多,家屬無力承擔鉅額賠償。
高雄地院法官審理時指出,凶宅認定應依一般社會通念判斷,不因家屬是否張揚而改變,且估價報告足具客觀效力。法官進一步調查發現,邱女生前曾抱怨缺乏家庭溫暖,經友人勸導後仍安排身後財產並變更保險受益人,顯見其生前仍具備識別能力與行為規劃能力,並無證據顯示其輕生時欠缺認知。
法官認定,邱女在具備識別能力下,應能預見在租屋處輕生將導致房屋成為凶宅並損及價值,卻仍執意為之,構成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的方法加損害於他人。法院最終裁定,邱女父母作為法定繼承人,應在繼承邱女遺產的範圍內,連帶賠償屋主106萬6765元。全案仍可依法提起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