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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人還想騙?邱軍酒駕同車女涉偽證罪 起訴求刑1年

責任編輯 張晏慈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6/04 19:44
最後更新時間:2025/06/04 19:44
歌手邱軍涉酒駕撞死人已遭起訴,當時同車的黃女也依偽證罪起訴。(圖/TVBS資料照)
歌手邱軍涉酒駕撞死人已遭起訴,當時同車的黃女也依偽證罪起訴。(圖/TVBS資料照)

歌手邱軍涉酒駕撞死人遭起訴,事發時同車的黃姓女子涉嫌與邱軍共議,在檢察官偵訊時謊稱喝醉、斷片「我不知道」,檢方日前偵查後,依偽證罪起訴黃女,並建請量處1年徒刑。

邱軍去年12月27日凌晨在基隆市某餐酒館內飲用大量生啤酒及數杯小米酒後,開車行經信一路時撞上李姓男子和陳姓男子,李男於今年1月3日死亡,檢察官今年5月間對邱軍提起公訴。

 

基隆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邱軍當時搭載黃女欲返回黃女住處,車禍撞擊點主要在副駕駛座位,而黃女就坐在副駕駛座,事發時有意識,不可能不知道肇事經過。

黃女在面對檢察官訊問,有無向邱軍指路、有無印象撞到人、有無看到車禍經過,以「不記得,我只記得我上車就斷片」或「當時酒醉了,我醒來的時候已經在家裡」及「沒有(看到車禍經過)。我當時應該睡著了,因為我沒有意識」等,對重要案情具結證稱虛偽不實證敘。

 
起訴書指出,黃女在具結證述前,檢察官已再三勸告,黃女為維護邱軍仍執意虛偽證述,混淆檢警偵查方向,若非相關事證均已保存,不僅會徒增司法程序的耗費,也讓真相陷入晦暗不明,被害人家屬永遠難以得知真相。

基隆地檢署偵查後起訴黃女,並建請法院量處1年徒刑,檢方表示,法院若認定此案適用緩刑,請命黃女應向公庫支付一定金額,或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及6場次法治教育。(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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