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門戶大開,小偷可以隨意進分局長辦室公,還可以隨便影片和拿筆,這個狀況發生在台南白河分局,一名男子一開始自稱要協助警察辦案,要求到勤務中心影印證件資料,被拒絕後,他偷偷從警局後門闖入,成功印完資料,偷走一支麥克筆,還在分局長室逗留15分鐘,直到發現男子遺留的影印資料,闖入偷竊事情才曝光。

1日半夜四點多,男子從白河分局後門,疑似沒鎖好,啟動鐵門升起模式,然後溜到了分局長辦公室,一開始,這名男子先到值班台,他說要協助警察辦案,要求影印文件,被拒絕離開後,從後面溜到二樓,影印成功還摸走一支麥克筆,接著到分局長辦公室,待上15分鐘才離開。
白河分局副分局長廖進添:「自稱欲協助警方辦案,要至分局申請經費等情事,本分局立即展開偵查,於9時許查獲犯嫌。」
隔天早上,還是警察發現,影印機留下男子的存摺本,這才知道有陌生人闖入,進而將人逮捕到案,雖然警察局算公家機關,本來就開放民眾進入,但上到2樓分局長室,非公眾領域,已經算私闖民宅。
律師梁家瑜:「沒有經過同意擅闖公務機關的管制區域,雖然不是私人住宅,但是依然有可能涉犯到刑法上的侵入住宅罪,而依法條規定最重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察抓小偷,這回小偷直接找上門,闖進長官辦公室,還後知後覺,安全防護機制,有待加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