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陳姓駕駛在深夜開車前往台北找朋友吃宵夜,卻在國道三號甲下匝道臨檢時,遭警方持槍警戒。事後調閱密錄器還原事發經過,發現警方依照標準作業程序進行攔檢,透過口頭指引和手勢示意駕駛停車接受檢查,但陳男卻未依指示停車,反而逕自直行,讓警方認為該車可能有衝撞或其他異常情事,因此持槍警戒。

警方表示,陳男駕車行經臨檢點時,員警揮手示意要其停車接受檢查,並以口頭指示「左邊停一下下」、「看一下駕照」等要求配合。然而,陳男非但沒有減速或停車的意思,反而繼續往前開,讓現場警方馬上意識到事態不對勁。為此,警方立即衝上前,其中一名員警更舉槍指向陳男,要求他立即熄火、不要亂動,場面一度十分緊張。
事後,陳男向媒體表示,當時他詢問員警是否要停在這邊,卻沒有得到明確回應,因此才慢慢往前開。沒想到突然有3名警察衝出來,拿槍指著自己,讓他相當驚恐。不過,警方事後向他解釋這只是溝通上的誤會,並沒有其他事情。
警方強調,攔檢過程完全依照標準作業程序進行,透過口頭指引和手勢示意都清楚傳達停車受檢的訊息。只是陳男並未遵照指示,才讓員警產生該車可能有異常的疑慮,因此依規定持槍警戒,以確保自身及其他同仁的安全。
北市保安警察大隊第三中隊中隊長朱浩瑜表示,警戒員警當下亦有揮手示意駕駛進入攔檢區,惟陳男並未依照指示,逕自直行,才讓同仁認為該車可能有衝撞或其他異常情事,因此持槍警戒。事後經過身分確認,發現陳男並無任何違法或可疑之處,因此就此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