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以嚴刑峻法聞名,也是少數保留鞭刑、死刑的國家,近日有台灣網友分享,在新加坡誤觸刑法被判2年徒刑、6下鞭刑,最近服刑完終於回台,他回憶起接受鞭刑的經歷,直言當下痛到眼淚直流,甚至希望自己從來沒有出生過。
原PO在Dcard發文分享親身經歷,兩年多前他獨自去新加坡旅行,某天下午在公車上拿出收藏的折疊刀把玩,完全沒有要傷害人的意思,只是想觀賞和測試它的性能而已,結果被其他乘客看到立馬報警,5分鐘後2名警察上車逮捕了他,接著帶去警局調查。
原PO提到,法扶律師認為可以爭取第一次犯案、無犯意、配合調查,但攜帶的折疊刀確實是攻擊性武器,最低刑罰恐怕很難避免,因此原PO直接認罪爭取減刑,律師也提交了求情陳詞,法官最終判處監禁2年、鞭刑6下。
入獄服刑後原PO每天提心吊膽,因為鞭刑不會提前通知,就在被關3個月左右,他突然被告知要執行鞭刑,體檢完後換上特殊圍裙,和一群人排成一條準備接受鞭刑,接著按照順序開始依序進入鞭刑室,在等待的過程中,他可以聽到裡面鞭打的聲音,緊接而來的是淒厲的慘叫聲,好幾個人一直發抖甚至嚇到哭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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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形容,第一下聽到鞭子的聲音卻沒有感覺到疼痛,但過了兩秒後就像有火燒屁股的感覺;第二下痛感更強烈,直言是自己有生以來最痛苦的一次,身體不停顫抖,無法控制大腿和屁股的抖動;第三下呼吸和心跳變快,感覺血壓升高還有點頭暈;第四下他忍不住叫出聲,希望從來沒有出生過,開始不受控流眼淚;第五下打到相同的傷口,感覺自己快要死了,也沒有力氣掙扎了,終於最後一鞭打完了,他嘆了一口氣,一跛一跛的走去醫務室處理傷口。
原PO直言,之後休養了好幾天只能趴睡,也不能穿褲子、洗澡,最痛苦的是大號時,每次蹲下傷口就會裂開;兩個星期後終於可以穿褲子,但是還是無法坐下或是躺下,傷口完全不痛大約花了2個月,原PO也因為服刑期間表現良好,提前幾個月釋放。
文章曝光後,掀起網友熱烈討論,不少人留言表示「支持台灣引進,相信酒駕、毒駕、無照駕駛都會減少很多」、「台灣也該引進才是,比死刑好用」、「在台灣,酒駕殺人恐攻都能容忍」、「台灣詐騙就應該引進這種刑罰」。不過也有網友認為,「真是活該,沒事拿刀出來玩」、「誰會在車上玩刀」,質疑文章真實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