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知名人物李姓男子在3月時把600萬現金放在人行道上「曬太陽」,引發民眾關注,近日又傳出他前往北區的超市與店員發生爭執,臨走之前將一大包現金裝袋丟在地上,店員立即報警,警方到場清點後確認金額為416萬元,全案已依法登錄為拾得物,並依規定公告,警方表示將調查李男是否刻意棄置現金,並與司法機關共同釐清該行為是否涉及其他相關法令。
據了解,這名李姓男子在當地十分有名,曾因為買到一顆燒焦煎餃,怒嗆小攤位「沒良心」,連續四天大鬧店家,而遭到提告;又傳出他在超商領包裹時,不滿店員要核對證件,在店內丟撒6千元現鈔及大聲嚷嚷,造成其他顧客受驚,依違反《社維法》裁罰6000元。

但李男撒錢的怪異行徑還不僅如此,在今年3月間民眾又目擊他在路邊「曬鈔票」,整整六大疊、共600萬元現金就這樣丟在地上,引來路過民眾注目,但沒人敢靠近,有人看不下去報警。面對警方詢問,李男聲稱:「錢放家裡太久發霉、拿出來曬太陽」。經過員警勸解後李男才乖乖將錢存回銀行。
本月20日李男前往北區一間超市,與店員爆發爭執後,將裝有大量現金的袋子丟在地上就離開現場,店員看見報警,台南市警五分局表示,員警到場將現金送交銀行清點,確認金額為416萬元,依法受理登錄為拾得物,並妥善保管中。警方表示,將調查該男子是否刻意棄置現金,並與司法機關共同釐清該行為是否涉及其他相關法令。
◤旅遊優惠搶先看◢
◤啟動夏日換季保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