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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喊很想要就來找我!男偷吃女同事還簽「性協議書」不准碰妻子

記者 張貴翔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5/21 09:41
最後更新時間:2025/05/21 09:41
男子偷吃女同事遭妻子提告,法院判男子跟女同事須連帶賠償20萬元。(示意圖/TVBS)
男子偷吃女同事遭妻子提告,法院判男子跟女同事須連帶賠償20萬元。(示意圖/TVBS)

台北市一名男子阿勇(化名)背著妻子與學校女同事婚外情,2人多次在車上親密接觸,還簽下「性需求協議書」,女同事更嗆聲:「你碰過我,就不會對其他女生有興趣!」很想要就來找我,不准碰妻子。阿勇妻子發現後怒求償百萬,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2人已侵害配偶權,判賠2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勇與妻子結婚多年,近日卻發現丈夫與學校女同事過從甚密,還在行車紀錄器發現2人在車上做出逾矩行為,還說「我喜歡你的嘴唇,柔軟」、「你碰過我,就不會想對其他女生有興趣,我的身材這麼好!」甚至2人還簽下「性需求協議書」,女同事說如果真的「很想要」就找她解決,不准碰妻子。阿勇妻子氣炸提告求償100萬。

 

台北地院審理時,阿勇否認出軌,說行車紀錄器內容是「斷章取義」,但法官勘驗內容後,認為2人以明顯逾越正常社交分際,審酌雙方經濟狀況及侵害情節,判阿勇與女同事須連帶賠償20萬元,全案可上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婚外情#車上親密接觸#性需求協議書#配偶權#性侵害#行車紀錄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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