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審理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貪污等案,因境管期限將屆滿,日前開庭調查。高院裁定,陳重文自6月1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並接受適當科技監控,可抗告。
台灣高等法院裁定指出,審酌陳重文涉犯重罪,犯罪嫌疑重大,可預期逃匿以規避審判程序及刑罰執行的可能性甚高。
高院認為,陳重文長年擔任民意代表,具有相當政治實力與人脈,具有海外滯留不歸的能力與資源,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據此裁定自6月1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並繼續接受適當的科技監控,可抗告。
陳重文被控施壓台北市社會局租用台智光網路服務,再設公司承接採購案,圖利自己近新台幣309萬元及夥伴61萬元。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處陳重文8年6月徒刑,另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因陳重文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技監控期間將屆滿,高院日前開庭訊問並做出裁定。(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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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