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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煞引發衝突 挨告騎士喊冤「沒要傷人」

記者 韓上棆 郭穎 / 攝影 焦漢文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5/14 18:31
最後更新時間:2025/05/14 19:43

這個月十號,新北市樹林發生街頭流血衝突,兩名騎士疑似發生行車糾紛,其中一方還拿工具刀,造成雙方都有傷,互告傷害,我們找到被控持刀的鄭姓男子,他解釋,當天是要去跑山,可能緊急剎車讓對方誤會,當初是要拿運動攝影機蒐證,沒想到卻拿到置物箱的撥線刀,沒有傷人念頭,事後自己大腿也被割傷,至少縫十針。

圖/TVBS

 
樹林這條十字路口,兩名熱心民眾,合力制伏持工具刀騎士,交給員警。

警方vs.熱心民眾:「(這血是),(被害人)他的他的。」

因為有拿武器,陸續警力也趕來支援,當初被壓在地上的,就是鄭姓男子,他出面澄清,沒傷人的念頭。
 

遭控傷害騎士鄭姓男子:「我本來是要拿出這一支,因為我本來是要蒐證,卻拿出我用,平常工作在用,就是工程在用的電線,撥電線的線纜刀。」

男子說,當天出門是跟車友約好去跑山,路途中,經過這個路口,恍神怕闖紅燈,所以急煞,才讓後方騎士誤會,雙方引發糾紛。

遭控傷害騎士鄭姓男子:「他至少可能體重比我多一倍,應該有我不太清楚,那我已經被壓制在地上,我一直喊說放開我,已經插到大腿了。」

 
看看大腿內側的傷口,男子說,事後也縫合至少十針,不僅這樣,脫下襪子和鞋子,腳踝也有大面積的瘀青,甚至戴的安全帽,都有明顯磨損。

遭控傷害騎士鄭姓男子:「緊張地拿出來,是因為他整個人,就這樣要過來了,你任何一個老百姓,我們不要說誰,不管我或是你,請問一下我們一般人的反應,有可能是逃跑,也有可能是防衛。」

騎士說,對方塊頭比自己大,如今這樣的防衛說法,由於雙方互告傷害,誰對誰錯,法院才能定奪,他也非常後悔,要是當初置物箱,拿出的,是攝影機不是工具刀,也許結果,就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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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煞#騎士#挨告#衝突#行車糾紛#工具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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