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2日晚間10點多,在苗栗縣苗栗市發生一起暴力事件,大約有多名黑衣人在一間飲料店,挾持李姓、余姓男子上車,苗栗警方獲報後,火速趕抵現場逮人,事後有人爆料,其中一名李姓男子為苗栗縣議長李文斌之子,今天凌晨,檢方向法院聲請4名男子羈押禁見,剛才法官裁准,李姓被告、陳姓被告,遭羈押禁見。稍早李文斌也在臉書上面發聲明道歉,認教子不嚴,他也說,絕不包庇或幫助他逃避法律責任。
據側面了解,議長之子李男因喜好博弈,並涉足網路球板賭博,曾因賭債問題發生糾紛,這次涉及暴力押人,恐與賭債有關。
苗栗地檢署說明,這起加重妨害自由案件,經訊問李姓被告等4人後,認為他們涉犯《刑法》第302條之1加重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第150條第2項妨害秩序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湮滅證據之虞,於今(14)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法院裁准,李姓被告、陳姓被告羈押禁見;另外兩名被告分別7萬、6萬交保候傳。
李文斌也說,對於外界將此事與他的議長職務相聯繫,甚至畫上等號,進行政治或道德上的操作,他能理解並虛心接受批評。教子不嚴,仍是他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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