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垃圾屋的36歲林姓男子,不含房間清潔,總共欠了房東11萬多租金,查詢後才知道他有欠租、性侵未遂前科,朋友也說他很常借錢、酒後鬧事,現在被趕走讓房東跟鄰居都鬆了一口氣。

附近鄰居vs.記者:「他都在這邊吃(吃什麼),應該是毒品跟菸,所以說他離開這裡也比較安全,因為這算是不定時的炸彈。」
房東委託房仲陳小姐:「我們查到是他有前科,他是之前的房東也是告他,就是一樣侵占罪,那再之前是有看到他有一個性侵未遂的前科。」
林姓男子不只有前科,欠租也不是第一次,據法院判決書表示,林姓男子先前在其他地方租屋,也是承租一個月後就不繳房租,10月房東收到用水用電異常,聯繫不到他,打開房門發現屋內冷氣、水龍頭都沒關,水電費超過4萬5千元。
朋友透漏,林姓男子36歲,原先住在台東,從事研磨工作,平時上班還算正常,但很常預支薪水跟借錢、先前也曾因為酒後鬧事被其他房東趕走。
房仲沈先生:「現在法令是對房客比較有保障的,因此房東要學會自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