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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呂秋遠遭控「拒認親生子」挨告 法院這理由判決駁回

記者 潘千詩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4/21 15:09
最後更新時間:2025/04/21 15:38
網紅律師呂秋遠。(圖/TVBS資料畫面)
網紅律師呂秋遠。(圖/TVBS資料畫面)

經常在臉書探討兩性問題的知名網紅律師呂秋遠遭一名林姓女子提告請求認領子女事件,台北地院審理後,因訴訟期間,呂秋遠完成認領登記,法院認為,林女已無透過訴訟請求認領的必要,日前駁回原告之訴。

林女主張,她與呂秋遠於2023年間交往並發生性關係,之後產下子女,並與呂秋遠和子女一同前往台大醫院鑑定親子血緣。鑑定結果顯示,呂秋遠為該名子女的生父,但呂秋遠拒絕辦理認領手續,林女依《民法》第1067條第1項規定,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呂秋遠認領該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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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秋遠抗辯稱,他已經認領了未成年子女,本案已無訴訟之必要,請求法院駁回原告之訴;為了佐證,呂秋遠提出認領登記姓名變更冠姓從姓登記申請書、認領同意書、台大醫院診斷證明書、子女親權照顧協議書等資料影本。

 
台北地院認定,林女提起訴訟後,呂秋遠已完成認領未成年子女的手續,並辦妥戶籍登記,已無再透過訴訟程序請求呂秋遠認領未成年子女的必要;儘管法院向林女說明後,林女仍堅持請求法院依法判決,但法院認為,此請求已欠缺權利保護的必要性,予以駁回,判決訴訟費用由原告林女負擔。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呂秋遠# 林女# 台北地院# 性關係# 親子血緣# 駁回#認領子女# 子女# 認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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