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泰山區日前發生一起車禍,一名科技公司接駁車司機在載送員工途中,右轉時未注意斑馬線上的行人,當場將對方撞倒,警方後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將面臨7200元以上、3萬6千元以下罰鍰,吊扣駕照1年。
上週五(11日)晚間8時許,擔任一間科技公司接駁車司機的67歲洪姓男子,載送公司員工,沿途行經泰山區南泰路要右轉工專路時,駕駛因沒注意到走在斑馬線上的24歲陳姓男子,雙方發生碰撞,陳男被撞倒後造成脖子拉傷、肩與右手擦挫傷及臀部瘀青,隨後被送到輔大醫院,治療後並無大礙。

警方調查,洪姓司機並未酒駕,後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開罰7200元以上、3萬6千元以下罰鍰,吊扣駕照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