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追蹤,高鐵這名乘客背包內行動電源自燃,雖然沒有造成車廂毀損,但撲滅火時,環境卻亂成一片,而至今高鐵與台鐵一樣,旅客須知上只註記不能帶易燃物,不像航空業,對攜帶行動電源的規定越來越嚴格,這次車廂內發生爆炸意外,該找乘客還是行充廠商賠償恐怕會是一大爭議。

記者盧品皓:「為了救火導致環境髒亂,事發列車已經拖回基地清潔,而對於行動電源到底能不能帶上車,高鐵並沒有相關規定。」
不只高鐵,就連台鐵也沒有規定,攤開兩邊的旅客須知,高鐵寫下禁止攜帶易爆炸與易燃物品,台鐵只有標注危險品等等,但這些都是指化學物質,不過近期,國際間不時發生行動電源爆炸事件,航空業規定越來越嚴格,反觀陸地上的大眾輸運,並沒有限制。
記者vs.乘客:「(都是大牌子就對了。)對。(你的也有?)也是會把行動電源放在我們隨身包包裡面。」
隨機詢問搭車乘客,三不五時包包內就有放行動電源,但其實不必帶著,高鐵部分車廂有設充電區,還附上充電線,只是大多為了方便,比較多人隨身攜帶,如果發生燃燒狀況,使用中爆炸,高鐵或許可以求償,但如果是放置在行李,自己燃燒,求償對象是乘客還是行動電源廠商,這又是一大爭議。
其他民眾:「使用者造成的疏失,那當然是使用者要負責吧,行動電源本身的問題的話,也是要跟行動電源的那個公司廠商去求償。」
3C達人:「電子檢驗合格的標章,相對性是一定比較安全,電子產品導致你有財務上的損失針對廠商(可以)提出相關的賠償。」
不儘如此,最好選購檢驗合格的廠牌,可以有產品保固,多一分注意,畢竟,誰也不想發生爆炸意外,變成收拾不了的後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