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OL小美(化名)2023年2月間參加公司聚餐時,遭主管張姓男子灌酒後尾隨返家,張男藉口幫忙檢查瓦斯,趁機在小美住處兩度強制性交得逞。事後,小美起初因顧及工作不願報警,但屢遭張男妻子騷擾後憤而提告。新北地方法院一審審理時,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張男4年10個月有期徒刑,不過張男不服上訴,並遭高院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美所任職的公司於2023年2月某日安排聚餐,當天小美因公務繁忙,較晚抵達餐廳,但現場已無其他座位,於是只能坐在張姓主管身旁。用餐期間,小美不斷遭張男灌酒,礙於其他主管在場難以推辭,因此小美被迫飲下大量酒精。聚餐結束後,張男主動招攬計程車表示同路,並與小美一同搭車返家,沒想到就在抵達小美住處後,張男搶先付車資並尾隨下車。
張男向小美聲稱,要協助「檢查瓦斯」,小美雖感到可疑,但考量主管身分難以拒絕,因此同意張男進入屋內。然而,張男進到屋內後,僅短暫查看瓦斯便突然將小美推倒在床上,強行脫去她的衣物並性侵得逞。小美見狀感到驚恐,一度想逃離現場,但張男不但阻止她還再度將小美推倒,趁她無力反抗二度性侵得逞。
事後,小美因擔心影響新工作,起初無意報案,沒想到張男的妻子持續打電話騷擾,甚至堵在小美家樓下,令她忍無可忍決定報警。檢警調查時,張男坦承有動手撫摸小美的私處,但並無強制性交犯行,還辯稱小美仰慕他已久,之所以向小美道歉,是因為公司不允許男女之間的騷擾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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