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今(1)日上午再開京華城案,傳喚市議員應曉薇助理吳順民、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率先登場的吳順民被控,2014年自都發局副總工程司退休後,馬上到應曉薇辦公室任職,2020年2月18日拜會彭振聲後,吳順民就會一直打電話詢問進度,讓公務員覺得吳是應的人,備感壓力,並收受沈慶京363萬元。對於相關指控,吳順民全部否認。

吳順民在法庭上否認犯罪,指起訴書很多都是錯的,他也提出6點聲明,強調自己不是應曉薇的助理,就是無給職顧問;威京集團贊助應曉薇的基金會,他並不知情;威京提出計劃案,為邵琇佩的行政指導。
吳順民也稱,他自己只是退休十幾年的平民,沒權力對公務員施壓;他是威京顧問,每月領5萬薪資,還扣所得稅;他強調自己一輩子奉公守法,請法官明察秋毫。
起訴指出,2020年2月18日,應曉薇、沈慶京、吳順民至北市府11樓拜訪柯文哲、彭振聲,同一天,吳順民另拜訪黃景茂。
吳順民說,當天純粹是應曉薇說跟彭振聲有約,去了才發現是見黃景茂,他當時只傳達一些委屈,包括一次性拿120284,沒經過法律程序,當時黃景茂聽完後說「不然研議看看」,彭振聲的態度則不置可否,但柯、沈都不在場。
法官追問吳順民,2021年8月10日的便當會中,是否有講到「恐有模糊焦點之虞?」吳順民表示,因都發局邵琇珮直接提了《都市計畫法》第24條,陳情人覺得如果合法就照做,主要是看對都市整體發展有無貢獻,結果看起訴才知道邵認罪,稱當時「悖法行政」,完全顛覆他認知。
吳順民並點名都委會執秘劉秀玲,直言「我覺得劉秀玲的格局不夠高」,認為明明有2條路可走,為什麼好像只有他們那一條路才正確?都委會、都發局是平行單位,不知為什麼市府內部有不一致,都委會大會已決議威京可依邵的「行政指導」提出容獎方案,都委會幕僚卻質疑是要違逆大會決議嗎?吳認為,前面沒講,過了半年才講,坦言他才會有類似的意思。
法官也仔細釐清吳順民在京華城案中的角色。吳順民說,2014年2月退休後,經建設公司老闆介紹到應曉薇那裡做志工,在此期間處理陳情案,結識威京的人,而後被推薦給沈慶京,於2017年2月起,領每月5萬的勞務報酬,處理有關土地開發的事。
法官聽完後疑惑吳順民的多重身分,會不會有身分的衝突?吳停頓了一下回稱,沒想那麼多,「我不懂法律,但處理事情一貫公平公正依法,走到哪都通,以專業提供解決方法,以公共安全、維護古蹟優先,不要產生公安,強調「這是我的想法,很坦蕩。」
吳順民辯護律師則爭執「我認為....違背法令、我認為....吳順民是應曉薇的助理」等證詞,都是個人猜測或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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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