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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闖KTV包廂找情敵 女友「1動作」險讓他遭砍死

記者 吳宇雅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3/27 15:43
最後更新時間:2025/03/27 15:43
男友到KTV找女友險喪命。(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男友到KTV找女友險喪命。(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高雄一名羅姓女子跟施姓男子到KTV歡唱,女方的李姓男友得知後醋勁大發,衝到包廂質問要找人,羅女為阻止衝突,竟「抱緊」李男,結果施男竟持摺疊刀猛砍,造成李男一度休克,所幸撿回一命,高雄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施男5年6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5月11日凌晨,李男透過手機定位,抓包羅姓女友跟施姓男子,在苓雅區一間KTV歡唱到天亮,進到包廂後氣得質問2人,並打算將羅女帶離開,但施男竟拿出14.5公分的折疊刀,猛刺李男手腕,目睹一切的羅女,怕衝突繼續發生,抱住李男希望他冷靜,李男因此無法出手阻擋攻擊,反被施男「瘋狂補刀」,腹部臟器外露,失血過多一度命危,KTV員工立刻報案。犯案後的施男逃離現場,並把兇刀丟棄在山區,沒多久還是被警方逮捕。

 

施男到案後辯稱,他以為李男撂人助陣,為了脫身才持刀揮舞,以為對方會閃開,並不是故意要傷人,但檢方不採信這說法,認為施男朝要害部位攻擊,明顯要致人於死,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

案件進入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為李男傷勢嚴重,醫院還一度開立病危通知單。並認定案發當下,李男被羅女抱住,沒有動手的機會,施男卻繼續持刀砍殺,已不屬於「正當防衛」,依殺人未遂罪,判5年6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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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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