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26)日第69次公告,共有31名酒駕及毒駕累犯遭到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其中包含酒駕累犯2次20名、3次5名、4次1名,毒駕累犯2次1名、8次1名,先酒駕後毒駕1名,以及酒駕拒測累犯2次1名、3次1名。其中罰鍰最高者為張哲綱,累計117萬元送強制執行。
裁決所指出,本次公告中罰鍰最高者為張哲綱,因毒駕累犯7次及8次,分別被處以罰鍰54萬元及63萬元,機車駕照也被禁考3年,總計罰鍰高達117萬元。由於張哲綱未繳納罰鍰,已被移送強制執行。罰鍰次高者叶榮駿因酒駕拒測累犯3次,被處以54萬元罰鍰,機車駕照也遭禁考5年,同樣因未繳納罰鍰而被移送強制執行。另外,蘇清泰因酒駕拒測累犯2次,機車駕照被禁考5年,36萬元罰鍰已繳清並結案。
裁決所表示,在這31件案件中,已有23件結案,2件申請分期繳款,其餘7件未結案者則全數被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高達206萬元。裁決所特別提醒民眾,現行法規對於酒駕違規行為的處罰相當嚴厲,除了高額罰鍰外,還會吊扣駕照(機車1年,汽車2年)、警方當場吊扣牌照2年及代保管車輛。若因酒駕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還可能依規定没入肇事車輛。此外,罰鍰逾期未繳納者將依法移送辦理強制執行。酒測值達0.25mg/L以上更涉及公共危險罪,警方將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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