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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牙續攤...人妻酒後「家中遭性侵」 男撒鈔票喊:我有錢啦

記者 蕭沁梅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3/23 10:23
最後更新時間:2025/03/23 10:57
新北市一名人妻尾牙後遭男子性侵。(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新北市一名人妻尾牙後遭男子性侵。(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新北市一名人妻小英(化名)2023年1月某日參加完公司尾牙後,邀請同事到家中續攤,但過程中因不勝酒力在客廳醉倒。一名空調廠商陳男見狀趁機性侵小英,還邊灑鈔票邊喊「我有錢」,小英事後發現憤而提告。全案經高等法院審理後,最終依乘機性交罪,判處陳男3年10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2023年1月某日,小英與丈夫、陳男一起參加公司尾牙,不過結束後仍覺得不盡興,於是3人回到小英家中續攤。過程中,小英因喝了太多酒而在客廳醉倒,陳男見狀竟為逞一己私慾,趁機脫去小英的衣物,並對其性侵。小英在恍惚間察覺遭到侵犯,隨即大喊丈夫的名字,並怒控陳男「你怎麼可以這樣對我!」

 

此時,小英的女兒聽到呼救聲後前往查看,赫然發現陳男正在侵犯下半身赤裸的小英,氣得上前阻止。而小英的兒子被叫醒後,將陳男趕到樓下,雙方開始互罵。然而,陳男當時非但沒有立即離開現場,反而等警方到場後,開始炫富並丟鈔票,行徑十分囂張跋扈,讓小英憤而提告。

事後,小英前往醫院驗傷,並驗出陳男的DNA,陳男因此一審遭判刑,但卻不服判決結果提起上訴,還辯稱自己當時醉酒沒有判斷力,否則不會犯案後還留在現場。高院審理後認為,陳男雖喝醉,但並非對外界毫無知覺,僅是身體協調及判斷能力下降,且案發後還能與警方流利對話,可見精神狀況並未受酒精影響,證詞不予採信,最終依乘機性交罪,判處陳男3年10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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