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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女友提分手!南部國小師傳「性愛影片」相逼 下場慘了

編輯 張哲輔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3/18 11:40
最後更新時間:2025/03/18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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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某國小老師不滿女友提分手,傳性愛影片威脅。(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南部一名國小老師小帥(化名)因不滿女友A女提出分手,竟揚言將私密影像外流,還恫稱「我無意如此,但不要逼我走極端的路」、「牌不在你手上,不要太得意」等語威脅,遭報案提告。不過台南地院考量他與女友達成和解,加上犯後態度良好,最終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並緩刑2年。

據判決,小帥與A女原是男女朋友,雙方在交往期間,經A女同意拍攝親密行為影片。不過小帥卻因不滿A女提出分手,在2024年4月29日將該性行為影片之翻拍照片透過通訊軟體傳送給對方,還恫稱:「鄰居、學校、親戚、慈濟、慈音,不夠可以再加、你選擇的、如果妳還是好好的一條路不走,偏偏要走不歸路,那我就真的不會手軟了!」、「倒是你不擔心,我有點驚訝!那就讓它流傳下去?彩印出來當傳單就很精彩了,尤其鄰居跟同事」、「牌不在你手上,不要太得意」。

 

隔日小帥又再恫嚇「我無意如此,但不要逼我走極端的路」等語,導致A女心生畏懼,擔心安全受到危害,最終選擇報警提告。

全案經台南地檢署偵辦起訴,並由台南地院審理,法官認為,小帥僅因A女提出分手,就以散布性愛影片威脅,致A女畏懼其名譽受損,「為人師表竟為此行為,實屬不該」。

 
不過考量小帥在犯後坦認犯行,且已與A女和解獲得原諒,犯後態度尚屬良好,加上過去也無前科,所以裁定依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15萬元,緩刑2年,且要向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80小時的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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