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郭姓男子於2022年3月間的深夜12點,在西門町搭訕一名女子,謊稱自己是成人網站的主持人,誘騙女子拍攝大尺度影片。郭男以高額獎金為誘餌,聲稱只要女子在5分鐘內讓他勃起即可獲得5萬元獎金,並保證不會碰觸她,影片也會打馬賽克。全案一審判決無罪,二審改判有罪,今(13)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女子受騙後,與郭男進入停車場的殘障廁所拍攝影片。由於郭男手機沒電,便改用女子的手機拍攝。郭男藉機性侵女子。事後他以刪除影片、合約未完成等理由,繼續誘騙女子進行性交,並以多種名目詐騙女子金錢,總計超過50萬元。
女子發現受騙後報警,郭男被依強制性交、詐欺、恐嚇等罪名起訴。一審法院認為性侵部分未違反女子意願,判決無罪,但詐欺、恐嚇罪成立,判刑1年5月。二審法院則改判郭男性侵有罪,判刑5年8月,並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高院斥責郭男未尊重被害人性自主決定權,造成被害人嚴重身心受創。法院也指出,郭男未尊重女子性自主決定權及財產權觀念,並考量他正值青壯,應以合法手段賺取所需。另外,郭男還使用通訊軟體及暱稱傳送威脅訊息共15則給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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