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經濟民主連合今(3日)上午前往臺灣高等檢察署,告發立法委員傅崐萁涉嫌違反《刑法》外患罪章及《反滲透法》!經民連指出,傅崐萁涉嫌在未經政府授權的情況下,於今年2月19日前往香港,與多名香港區議員、香港旅遊業監管局代表會商,並公然宣稱其代表「台灣的中央政府」,承諾我國政府願意提供補助進行在台跨縣市觀光合作。

因此賴中強認為,傅崐萁的行為已涉及外交與政府財政政策,涉嫌違反《刑法》第113條及第115-1條之規定。
經民連表示經查,與會人員中包含7名香港區議員、3名香港立法會議員,以及香港旅遊業監管局官員羅啟邦等人。根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規定,台灣政府對港澳事務之決策應由行政院負責,傅崐萁無視法律,擅自代表台灣中央政府洽談觀光合作,已涉嫌違法。
此外,經民連研究員涂景亮指出,傅崐萁於2024年4月率團訪中,會見中國政協主席王滬寧及文化和旅遊部副部長饒權,隨後返台便透過國民黨立委遊說行政院開放平潭直航。涂景亮認為,傅崐萁此行應有受中國政府指示或委託,才會在回國後旋即陳述與中國政府完全相同之說詞,涉嫌觸犯《反滲透法》第5條「受滲透來源指示進行遊說」之構成要件。
律師團表示,2019年修正的《刑法》第115-1條已明文規定,外患罪章適用於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律師陳孝賢批評,傅崐萁身為立法委員,理當最了解法律,但其行為卻是在藐視、踐踏臺灣的法律,並強調「這裡是台灣,不是中國,不是由傅崐萁一個人說了算」!
經民連呼籲政府與立法院加強管制立委赴中事宜,以免台灣民主體制遭中國滲透與操控,並要求司法機關徹查傅崐萁的違法行為。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