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投信董事長鄭貞茂日前遭指控與人妻發生婚外情,雙方不僅互傳私密照,鄭還發送鹹濕訊息「我們是色色的情侶」、「下次再搖OO給你看」給對方,甜蜜出遊拍下親臉頰合照,讓人夫一氣之下告上法院並求償650萬元。台北地院判決出爐,判處鄭應賠償2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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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鄭貞茂曾任金管會、國發會副主委,卻遭人夫指控2024年開始就與妻子互相傳送曖昧訊息、生殖器照片,2人還一起甜蜜出遊合影,且多次發生性行為,導致人夫身心受創,更出現失眠、焦慮等症狀,因此控告鄭破壞家庭婚姻圓滿,並求償650萬元。
鄭出庭時聲稱他和人妻的對話內容均屬朋友之間的玩笑,雙方也沒有逾越朋友關係,且他不知對方已婚,沒有侵害配偶權,因此請求法院駁回訴訟。
但檢警檢視2人對話紀錄,女方發送曖昧訊息「睡前親一下」、「我們是色色情侶」,鄭也回傳下半身私密照,並稱「下次再搖弟弟給你看」等暗示性話語,法官認為2人已逾越一般普通朋友交際分際。
判決進一步指出,雖然雙方互相傳送「像冰棒一樣硬」、「弟弟喜歡冰冷的感覺也喜歡被夾緊」、「我很容易被你征服」等露骨對話,但無從證明雙方曾發生性行為。法院認為,鄭為人妻直屬主管,明顯知悉人妻已有配偶,確實侵害人夫配偶權,審酌後判處鄭賠償25萬元。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