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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父性侵女兒「就喜歡這樣」 怕父母吵架隱忍5年淚訴班導

記者 蕭沁梅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2/09 13:31
最後更新時間:2025/02/09 14:18
新北一名獸父多次猥褻及性侵女兒。(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新北一名獸父多次猥褻及性侵女兒。(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新北一名父親自2014年起,趁妻子上班不在家時,多次性侵及猥褻小學四年級的親生女兒小安(化名)。儘管小安曾向母親求助,但在父親否認後,小安為了顧及家庭,忍到14歲才向班導吐露實情。新北地方法院一審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猥褻罪、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等,判處9年6月,不過父親不服上訴,經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部分指控證據不足,改判8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一名父親以母親身體有恙、長期無性生活為由,轉而向年幼女兒發洩慾望。2014年至2015年間,他多次趁妻子出門上班,子女熟睡時性侵、猥褻小安得逞。2019年5月6日,小安穿好制服準備上學時,父親又從後方強行猥褻,儘管小安拒絕,父親仍回應「沒關係會載妳」、「我就是喜歡這樣」、「妳不喜歡什麼,不是妳釋放善意嗎」甚至威脅若不從就與她斷絕父女關係,讓小安備感傷心,當天在學校向班導哭訴遭性侵,案件才曝光。

 

庭訊時,父親矢口否認犯行,反控小安為掩蓋與網友性關係,才誣陷父親。但小安證稱,小四時她曾跟母親提過被性侵,母親質問父親卻遭否認,為避免父母吵架,她才不敢再提更多細節。

檢警調查,小安經鑑定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出現解離、惡夢等症狀,甚至對「父母」一詞感到不適,還曾向朋友透露「已經被這樣對待過,所以跟其他人怎麼樣也無所謂」,因而在案發前與成年男子多次發生性關係。此外,小安還曾寫信質問父親,「一想到你說自己是100分的好爸爸,我就快笑死了」、「回去幹嘛?回去被你繼續性侵,繼續被你傷害嗎?」、「為何是受害者要被帶走並安置,而加害人還在外逍遙法外」,完全推翻父親指控。

對此,新北地方法院一審審理時,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猥褻罪、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等,判處9年6月,不過父親不服上訴。經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父親3度性侵、猥褻小安的罪行證據明確,但其餘小安指控的52次性侵及18次猥褻,因證據不足判無罪,最終改判父親8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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