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8日入住桃園中壢一間旅館,卻沒有準時在11點退房,櫃台人員前後告知了3次,先是提前半小時提醒,時間到了,再告知一次,最後超時13分鐘,前去通知時,男子已經非常不滿,大飆髒話,最後甚至對櫃檯人員不斷咆哮,雙方你來我往,業者表示,公告都有標示清楚,決定對男子的行為,進行提告。

一走到櫃檯男子直接嗆聲,旁邊的女子不斷安撫情緒,但男子還是非常生氣,櫃台人員火氣也上來了,雙方你一言我一語。
櫃台人員vs.旅客:「小姐那個鑰匙要還給我們,然後跟妳收加時費喔,加什麼時費,我們有通知妳啊,妳多少時間才通知我們,我們半個小時前,10點半就通知你,我們不用收拾東西嗎?」
原來是因為超過退房時間,需要多收錢引起糾紛,男子怒氣沖沖直奔櫃台,對著人員叫囂還作勢要打人,身旁女子不斷阻止。
櫃台人員:「他是11點13分的時候,他都沒有出來,所以我就走過去敲他的房間門,跟他告知說時間已經超過了,你可以慢慢來,但我們要收一個逾時費200元。」
這對客人8日入住桃園中壢一間旅館,卻沒有照規定時間退房,櫃台人員10點半第一次提醒時間快到了,11點通知第2次時間到了,13分鐘後再告知超時,男子當下已經非常不滿,頻頻飆罵髒話,業者無奈表示規定都說得很清楚,也有貼出公告,超過10分鐘就會收取額外費用,但客人卻說沒有看到。
業者決定向男子提告,而根據目前旅館業管理規則規定,只有規定旅店需要報備客房價格,退房時間並沒有說要上報,原本開心出遊,卻因為自己超時不滿額外付費,就衝動恐嚇掃了興致,恐怕還得鬧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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