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搭捷運,在車廂目擊一名婦人疑似情緒失控,砸安全門和車窗,到站後乘客衝下車去找捷運保全,婦人在月台還是激動咆哮。後續婦人從台北車站轉乘到龍山寺站,被員警帶回派出所,情緒穩定後自行離開。但依照捷運法,妨害行車或毀壞設備影響功能,都觸法可以開罰。

婦人不斷跳腳,大聲叫吼。
婦人vs.北捷保全人員:「慢慢說就好。」
但婦人沒有情緒,沒緩和下來,錢包等隨身物品,散落滿地,兩位保全,一前一後,用對講機通報,還有北捷人員上前關心。
記者曹佼人:「有民眾搭乘北捷時,目擊一名婦人,疑似情緒失控,在車上不斷拍打車窗,這時候目擊乘客簡直嚇壞,趕快下車,通報保全。」
目擊乘客發文表示,剛下車直接衝去找捷運保全,因為這名婦人在捷運上跟月台,一直砸安全門跟車窗什麼的,就怕波及到其他人,捷運站裡,方圓兩公尺內幾乎都被淨。
其他民眾:「就通知司機,或按車門旁邊的,那個叫什麼緊急按鈕,緊急按鈕。」
事發地點,就在台北車站紅線月台,北捷保全人員也陪同婦人,從台北車站轉乘板南線,到龍山寺站,萬華分局表示,站務員說,婦人在捷運大聲咆哮,沒有攻擊他人,帶返派出所後,已經冷靜下來,後就讓他自行離開,捷運站、捷運警察隊,並未對婦人提出告訴,若認為有毀損公物,或是危害運輸安全,後續可協助偵辦。
依照捷運法,妨礙行車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若毀壞設備影響功能,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併科1000萬以下罰金,儘管沒有攻擊他人,拍打車窗行徑也可能受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