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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車再兩分鐘進站 花蓮國中生「跳軌撿飲料」驚險畫面曝

記者 張庭暄 高志宏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1/17 13:38
最後更新時間:2025/01/17 13:38
花蓮有名國中生為撿飲料跳下軌道。(圖/threads @capper_1102 提供)
花蓮有名國中生為撿飲料跳下軌道。(圖/threads @capper_1102 提供)

花蓮吉安車站昨(16)日下午約4時45分左右,一群國中生在月台嘻笑打鬧,孰料,有名男學生竟為了撿拾飲料跳下軌道、再爬上月台,且當時列車再兩分鐘就進站,驚險畫面引發關注。對此,花蓮鐵路警局調閱監視器後確認男子為花蓮某國中學生,將進一步通知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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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網友昨天在threads社群上PO出一段驚險影片,花蓮吉安車站有群國中生昨天下午約4時45分左右在月台間嬉鬧,過程中因飲料掉落軌道,其中一名男學生竟直接跳下軌道撿起,再爬上月台。

原PO稱當時一旁的阿姨不斷向學生們勸導,無奈嘆「這樣玩很好玩嗎?」同時,她也表示當時列車再兩分鐘就要進站,相當危險。對此,不少網友怒批「叫站長來處理啊,違反《鐵路法》要罰應該好幾萬跑不掉」、「萬一出事又要推給台鐵背鍋了,沒教養」、「這可以報警,然後他就會被罰錢了」、「好危險的餒!!」、「的確需要讓學校來處理,再來鐵路警察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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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警局已調閱監視器,將通知學生到案說明。(圖/TVBS)

鐵路警局花蓮分局說明,經調閱監視器與查證後,確認跳下軌道者為花蓮某國中學生,將通知校方查證身份並通知該名學生到案說明。根據《鐵路法》第57條中的第二項規範「行人、車輛不得侵入鐵路路線、橋梁、隧道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若有違反依同法第70條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若影響鐵路行車安全,情節重大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致重傷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致人死亡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花蓮#吉安車站#國中生#月台#跳軌#跳軌撿飲料#國中生跳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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