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知名百貨,發生偷拍案,女子和家人逛街,發現有人尾隨,還把手機放在胸前拍攝,當場制止對方,百貨公司樓管通報保全到場,警方也隨後將人帶回派出所調查。

警方vs.嫌犯:「對,我們手機會看過,可以吧?你就先跟我回去,你身上有沒有帶刀子或打火機那些,你上車時候我們稍微看一下。」
看到警察到場,男子講話支支吾吾,似乎擔憂自己的行徑會被人發現,不過帶回派出所後,卻還想狡辯。
警方vs.嫌犯:「我現在,聽完啦,在扯什麼啦。」
員警還在陳述權利時,頻頻想要打斷警方,但手機裡的影片,確實有拍被害女子,仍然被法辦。
記者蘇珮語:「被害人和家人當時來到這間百貨公司逛街,沒想到被男子沿路尾隨,甚至還拿手機拍攝,她當下發現了和家人聯合逮人。」
非當事律師黃柏榮:「判斷是否有拍攝到性器官,以及是否為身體隱私的相關部分,如果都不是的話,那要考量這個客觀情形,這份影像是否會產生性慾,如果會的話那就會構成性影像。」
因為沒有拍攝到隱私部位,到底有沒有違法?得由司法認定,而針對偷拍案件百貨也回應,強調事發當下立刻通報警備,也將人帶離後馬上報警,後續將加強巡邏,避免類似狀況發生。
只是逛街還遭人偷拍,假日的好心情全都沒了,提醒民眾如果遇到相同狀況,可以交由警方處理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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