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原鄉部落在兩年前的8月,發生一起年輕女子.被三名同鄉男子猥褻的案例,除了其中兩人已經結婚生子,一人還在羈押期間,選上了鄉民代表,而女子事後不但情緒受到影響,還舉家北上,還好最近最高法院判處三個人4年6個月徒刑定讞,鄉民代表還遭到解職。

記者vs.被害人親友:「沒有在部落裡面嗎,沒有,他父母好像也都在北部嗎,對。」
這起案子就發生在111年的8月份,原來一名20多歲的女子,當時跟鄉民代表在內三名男子,在部落的一間卡拉OK唱歌喝酒,事後四個人到其中一人家裡續攤,還玩起了國王遊戲,由於過程中,女子曾擔任贏家,指揮其中兩名男子互碰身體,導致其他三人起了歹念,當贏家時,也指揮其他男子碰觸女子身體,導致女方事後情緒崩潰求醫,而院方驚覺不對勁向上通報,整起事件才終於曝光
被害人親友:「判太輕了啦,應該要重一點。」
由於三名男子,其中兩人已經結婚生子,一人還在羈押期間,當選了鄉民代表,並在交保後順利就職,因此經過審理,都被依強制猥褻罪判處4年6個月徒刑,而鄉民代表更遭到解職。
鄉代會秘書:「相關的解職的程序,我們需要等待屏東縣政府的公函(再來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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