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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男整理屋簷失足墜2樓 路人腦重創「被壓死」判決出爐

記者 張庭暄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4/12/27 10:22
最後更新時間:2024/12/27 10:22
新竹一名男子整理租屋處時墜落,壓死下方經過的路人。(示意圖/TVBS資料照)
新竹一名男子整理租屋處時墜落,壓死下方經過的路人。(示意圖/TVBS資料照)

新竹縣一名彭姓男子今(113)年5月6日下午在租屋處的2樓屋簷整理環境時,未注意下方是否有人經過,竟不慎從屋簷摔落,壓到正在下方步行的鄭姓男子。鄭男因頭部受重傷,送醫急救仍於5月12日午夜不治。法院認定,彭男應注意而未注意,構成過失致死罪,最終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根據判決書所述,今年5月6日下午4時左右,一名彭姓男子在新竹租屋外的2樓屋簷處整理環境,竟不慎自2樓屋簷處墜落,當時一名鄭姓男子正好步行經過,孰料被彭姓男子壓傷,造成嚴重的頭部鈍力損傷。鄭男緊急被送往醫院救治,不過因傷勢過重,經過約一週,於5月12日午夜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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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當時彭姓男子在自家屋簷處整理環境時應注意周圍環境有無他人經過,並以適當方式警示路人。依照當時情形,沒有不能注意的理由,不過彭男因疏忽未注意,導致自己失足從屋簷墜下,並壓死鄭男。彭男供稱,當時自己正在整理冷氣和帆布,腳沒有踩穩就墜樓,沒有任何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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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酌,彭男除了導致鄭男傷重死亡之外,同時造成鄭男家屬痛失至親,承受無法抹滅的傷痛,實屬不該。衡量彭男犯後坦承犯行,不過至今仍未與鄭男家屬達成和解。法官同時考量到彭男自述教育程度及經濟狀況,再加上事件所造成的嚴重後果,最終決定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以示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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