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禁61人虐死3人的「台版柬埔寨」求職詐騙案,最高法院今(11)日針對組織中最高層級的主要幹部「S姐」傅榆藺、「茶董」陳樺韋,各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共犯蔡博臣、涂世弘等22名被告,分別判處5年至29年6月不等徒刑定讞。

最高法院指出,本案有29名被告,有25人提上訴二審,其中24人再上訴三審;主犯傅榆藺、陳樺韋應執行無期徒刑定讞,22名共犯分別判處5年至29年6月不等徒刑定讞,另有5名共犯未上訴三審或上訴不合法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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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和一審量刑及定應執行刑,並無量刑或定刑不當,或未依法酌減其刑的情形,指摘刑度並不是可以上訴第三審的理由,駁回上訴確定。
至於主謀「藍道」杜承哲等4人一審遭判處無期徒刑,目前正在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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