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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男僅說一句「我是三重人」 遭惡煞誤當仇家砍到臟器外露

記者 曾健銘 報導
發佈時間:2024/12/01 16:22
最後更新時間:2024/12/01 16:22
黃姓男子僅說一句「我是三重人」,竟遭到誤認為仇家砍成重傷。(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黃姓男子僅說一句「我是三重人」,竟遭到誤認為仇家砍成重傷。(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新北市1名黃姓男子,多年前與朋友騎機車夜遊行經新北市樹林區一帶,突遭一群惡煞攔下,不料,對方僅開口詢問:「你是哪裡人?」黃男回答「我們是三重人」之後,竟遭對方一陣猛砍,導致右手筋斷裂、臟器外露,差點喪命。警方調查後才發現行兇的18歲林男誤認仇家,日前依重傷害罪判處林男5年1個月徒刑,民事判賠199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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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本案源於105年7月間,林男與網友在網路上筆戰、互嗆,事後雙方相約在新北市樹林區談判,林男當下找來30多名朋友助陣,一行人前往新北市樹林區中華路、八德街口會合。
 
不料,一行人騎機車行經樹林八德街一帶時,碰巧遇到騎車夜遊的黃男以及友人,林男便開口詢問:「你們是哪裡來的?」黃男不疑有他回答:「我們是三重人!」下一秒就遭誤認成仇家,慘被林男持刀猛砍,造成手臂、腹部、腰部多處刀傷,導致右手筋斷裂、臟器外露、結腸破裂,經送醫搶救後幸運保住一命,警方事後循線逮捕林男等人,訊後依重傷害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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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一、二審均依重傷害罪,判處林男5月1個月有期徒刑;林男也被查出持有改造手槍、子彈,後續有被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刑3年3月。
 
民事部分,黃男因手筋遭砍斷,工作、生活連帶受到影響,因而求償329萬餘元,但林男卻辯稱自己非故意傷害對方,還稱「沒有錢」;法院審理後判決林男必須賠黃男醫藥費、勞動能力減損等損失,合計判賠199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夜遊#尋仇#仇家#認錯#三重人#重傷害罪#賠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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