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捷運今年5月21日發生震驚社會的砍人案,造成長髮哥許瑞顯、呂姓少年遭砍傷,而19歲的兇嫌洪姓男子被檢方依殺人未遂等罪起訴。台中地院今(8)日開庭,洪男向法官表示自己一直在改變,希望外界可以客觀看待他,「不是犯一次錯,就要面對永不原諒的眼光」。對此,檢察官並未買單,主張他未真正認罪、悔悟,應延長羈押。
起訴書指出,洪男聲稱因對家庭、求學不滿,想藉由殺人讓全國民眾看到自己,於是刻意挑在今年5月21日,也就是北捷鄭捷隨機殺人10周年當天犯案,並砍傷2人,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
台中地院今日下午開庭,面對審判長的詢問,洪男表示起訴認罪,但移送併辦毀損的部分不認罪。對此,洪男的律師主張,洪男僅有傷害人故意,無毀損故意,毀損不罰過失犯,該部分應不另為無罪諭知。
另外,由於洪男羈押期即滿,律師表示,經鑑定報告顯示,洪男的再犯率極低,危害社會情節低,將待下次開庭後請求具保停押。洪男則聲稱,自己一直在反省,根本沒有要殺人的意思,當時只想找一個消滅自己的理由,在看守所裡也無違規情形,想證明自己有在變好。
洪男強調,他曾多次寫信給被害人、檢察官反覆道歉及反省,還坦言自己很後悔,期盼外界能用客觀角度去看他的改變,「不是犯一次錯的人,就要面對永不被原諒的眼光,他終究要回歸社會,希望法官在下次開庭時再次好好看待他」。
針對洪男說詞,公訴檢察官認為,洪男原羈押原因未消滅,加上本案重大危害社會治安,雖鑑定顯示洪男再犯率低至中度,仍有反覆實施之虞,加上洪男至今未就起訴犯罪事實真正認罪,尚未悔悟,應延長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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