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國小捷運站23日晚間7時19分,發生一起公共安全事件。46歲李姓男子疑似酒醉後,手持球棒在捷運站服務台前揮舞並大聲咆哮,導致現場氣氛緊張,嚇壞不少民眾。警方接獲目擊者報案後,迅速趕抵現場控制李男,並依法進行處理。
警方表示,李男疑似酒後行為失控,為避免對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員警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9條對其施行管束,隨後將他帶回派出所釐清案情。警方強調,後續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款,將李男移送新北地檢署裁罰,並持續加強對公共場所的安全維護。
據了解,事件起因於李男的女兒回家向父親抱怨,自己在龍門路遇到怪叔叔,讓李男勃然大怒,隨手拿起球棒外出。李男搖晃來到離家約200公尺外的三重國小捷運站內,當著站務人員的面前咆哮,要對方給個交代。面對李男的咆哮,站務人員一頭霧水,趕緊向警方報案,尋求協助處理。
警方抵達現場後,李男仍不理會,持續對著眾人咆哮。警方當場將李男壓制,並帶回派出所進行保護管束,同時通知李男的家屬到所領回。警方表示,李男的行為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依法送辦裁處。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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