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民眾報案,有人開槍要攻擊他,3小時內報案3次,警方到場卻都沒看見,確認是謊報,報案人被依法開罰三千;但同樣謊報,卻有人不用挨罰。警方解釋,同一人多次亂報案,規勸還不聽,所以開罰;但如果是謊報火警等「災害」,只要一次就能罰。
警方一天下來要接到上千通報案電話,但是民眾的報案內容更是千奇百怪,有人報案,在新北市樹林區這裡遭人攻擊,警方來了三次,卻發現是民眾謊報。
民眾凌晨4點多打電話報案,有人要打他,甚至有武器,警方緊急抵達現場,卻沒有看見打架情勢,沒想到早上7點,分別在05分以及43分,再次接獲相同地址報案。
警方多次勸阻民眾,不可以亂報案,就是不聽,被依社維法送辦,裁定開罰3000元,還可上訴。同樣謊報事件,在新莊也有,打電話報案有人開槍,卻不用被罰。
非本案律師李育昇:「向警察謊報有人開槍的行為,還是可能觸犯刑法的未指定犯人誣告罪。」
謊報開槍一次,不能用社維法來辦,原來是因為條文規定如果謊報災害,像是颱風、火災、地震、空難等災情,警方當下就能開罰,其餘案件需要符合多次報案,屢勸不聽,才能開罰。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勤務中心股長陳秋男:「經查證是惡意謊報,且經過員警勸阻不聽,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裁罰。」
新北市警察局統計,兩年下來,民眾因勸阻不聽,無故撥打110,遭到移送就達8件,也應證警方接獲報案就會出動,民眾千萬別為了好玩,浪費警力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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